血培养标本采集、运送与报告标准操作规程

时间:2017-06-27 编辑:吴健敏 手机版

  患者出现寒战,体温超过38℃或低体温,怀疑血流感染时,尤其存在以下情况时,应抽血做细菌和真菌培养:医院内肺炎;留置中心静脉导管超过72h;感染性心内膜炎;骨髓炎;有严重基础疾病、免疫缺陷伴全身感染症状;临床医生怀疑有血流感染可能的其他情况。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血培养标本采集、运送与报告标准操作规程,欢迎阅读。

  一、血培养指征

  患者出现寒战,体温超过38℃或低体温,怀疑血流感染时,尤其存在以下情况时,应抽血做细菌和真菌培养:医院内肺炎;留置中心静脉导管超过72h;感染性心内膜炎;骨髓炎;有严重基础疾病、免疫缺陷伴全身感染症状;临床医生怀疑有血流感染可能的其他情况。

  二、采血时机

  一旦怀疑有血流感染可能,应立即采血做培养,最好在抗菌治疗前或停用抗菌药物24h后,以寒战、发热时采集为宜。

  三、采血流程

  (一)消毒

  1、培养瓶消毒程序:用消毒液消毒培养瓶橡皮塞,待干燥后使用。

  2、皮肤消毒程序:用消毒液从穿刺点向外画圈消毒,至消毒区域直径达5cm以上,待消毒液挥发干燥后(常需30s以上)穿刺采血。

  (二)静脉穿刺和培养瓶接种

  成人用注射器无菌穿刺取血后,排尽针头内的空气,直接注入血培养瓶,勿换针头(如果行第二次穿刺或用头皮针取血时,应换针头),先注入厌氧培养瓶,避免注入空气,然后注入需氧培养瓶,轻轻混匀以防血液凝固。近年来,临床普遍采用负压血培养瓶,将血从患者静脉直接吸入血培养瓶,减少污染环节。

  (三)注意事项

  1、检验单需要注明抗菌药物使用的情况、血液采集时间和部位、临床诊断等患者信息。

  2、采血部位通常为肘静脉,疑为细菌性心内膜炎时以肘动脉或股动脉采血为宜,切忌在静滴抗菌药物的静脉处采血。除非怀疑有导管相关的血流感染,否则不应从留置静脉或动脉导管取血,因为导管易被皮肤正常菌群污染。

  3、采血次数:对于成年患者,应该同时分别在两个部位采集血标本,在两个不同部位分离到同样菌种才能确定是病原菌。

  4、细菌性心内膜炎:在24h内取血3次,每次间隔不少于30min;必要时次日再做血培养2次。

  5、采血量:以培养基与血液之比10:1为宜,以稀释血液中的抗菌药物、抗体等杀菌物质。采血量过少会明显降低阳性率。成人每次每培养瓶采血8~10ml,婴幼儿每次每培养瓶采血2ml。

  四、运送要求

  1、所有标本采集后都应立即送往实验室,最好在2h内。如果不能及时送检,宜置于室温环境。血培养瓶送到检验科放入培养箱前,不应暂存于冰箱内。

  2、送检标本应正确粘贴条形码,注明采样时间和送检时间。

  3、安全防护:放标本的容器必须防漏,禁止将渗漏的标本送往实验室。

  五、报告要求

  (一)紧急口头(电话)报告

  血培养出现阳性报警时立即进行革兰氏染色、镜检,并在最短时间内将结果向临床主管医生进行紧急口头(电话)报告。口头报告包含以下内容,并记录在案。

  (1)报告者全名(或工号);

  (2)报告的时间;

  (3)所联系医生的全名(或工号);

  (4)报告镜检结果并强调其紧急价值;

  (5)确认临床医生收到报告并复述结果。

  (二)最终结果(书面)报告

  (1)无菌生长(培养5天无需氧菌和厌氧菌生长);

  (2)阳性培养结果(最终鉴定结果、最终药敏结果)。

  (三)其他报告和记录

  1、标本被拒收时,需即刻通知临床立即重新采血,并记录在案。

  2、最终结果与紧急口头报告结果不符,需要变更时,需立即通知临床,同时必须在书面报告上提供正确的结果,注明变更的内容。

  3、其他需临床注意的事项的记录,如:采血量不足、标本放置时间长、标本采集份数不够等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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